可以,。我們稱該項業(yè)務為“委托提取還貸業(yè)務”,這項業(yè)務于2006年6月開始實施,,有按年劃轉和按月劃轉兩種方式供借款人選擇。
借款人符合下述條件可以申請辦理按月委托提取還貸:1、借款人所在單位按月足額為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,;2、借款人在市管理中心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貸款本息尚未還清;3,、借款人須向市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,;4、借款人在提出書面申請之前,,已通過還款儲蓄賬戶自行還款,,且無逾期情況;5,、借款人申請委托之前,,其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一個月應還款額;6,、職工貸款地和繳存地須為同一歸集點,。
委托提取還貸需要提供:1、填寫《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申請表》,;2,、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證、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;3,、公證后的《住房公積金借(貸)款合同》;4,、還貸儲蓄存折(卡)原件及復印件,。
借款人提供上述材料,到市管理中心業(yè)務大廳進行審核,,符合條件的,,借款人即可與市管理中心簽訂《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協(xié)議》。協(xié)議生效后:按月委托還貸的,,市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2日(節(jié)假日順延)將資金直接從借款人公積金賬戶劃轉到還款賬戶,;按年委托還貸的,市管理中心于每年的7月20日(節(jié)假日順延)向受托銀行發(fā)出劃款通知,。
但有以下情況的職工應慎重選用委托還貸業(yè)務:一是單位不能及時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,;二是月繳存額低于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