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0-09-29 來源:合肥網(wǎng)hfw.cc 作者:hfw.cc 我要糾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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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被害人家屬在法院外要求嚴懲兇手 |
“蕪湖路武生被殺案”的犯罪嫌疑人夏興杰檢舉了“銀河命案”的“幕后主兇”,該證據(jù)是真是假?今天上午9點30分,,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,。
受害人家屬情緒激動
未開庭前,,被害人十多名家屬到庭,。雙方都請了代理律師,。被害人王少群的親屬在法庭內(nèi)情緒十分激動,。王少群的哥哥由于情緒失控,,跑到法庭前,脫下鞋子,,意欲扔向被告人律師,,被法警及時制止,并帶出法庭,。
上午9點30分左右,,被告人夏興杰被法警帶上法庭。他個子不高,,身材壯實,,表情非常冷漠,。庭下和原告席上被害人王少群的親屬立即從座位上站起來,沖著被告人大聲控訴,。此時夏興杰的姐姐安靜地坐在庭下,,遠遠地看著被告人。
由于現(xiàn)場被害人的親屬情緒失控,,法官再次重申法庭紀律,。
法官對被告人夏興杰的身份進行核實后,宣布此案再次審理,,首先進行法庭調(diào)查,。
五份重要證據(jù)出現(xiàn)
根據(jù)法官的要求,公訴人開始舉證,。
第一份證據(jù)是由包河區(qū)刑警大隊提供的,。
公訴人宣讀:此份證據(jù)是由今年6月26日,由被告人夏興杰所寫,。夏興杰供述,,“銀河公園殺人案”的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在6月25日與他同被關在15號看守室,孫某某向夏興杰透露,,“銀河公園殺人案”背后還有一個叫小陶阿姨的幕后主使,。得知該消息后,夏興杰遂向公安機關做了舉報,。
第二份證據(jù)是,,“銀河公園殺人案”被告人孫某某的證言。此份供述稱,,“我與夏興杰同關在一個15號看守室,。當時看到夏在看一本刑法的書籍,我就向夏詢問如果幕后有人主使,,有人告訴我那個被害人上下班的時間,、所穿的衣服等情況,這個人是否也算同犯,。我只向他咨詢了一個法律問題,。之前我被關在6號看守室,我也問過其他人,。由于之前我沒有跟公安講,,因為陶某某說給我5萬塊錢,如果不說的話能把我搞出去,�,!�
第三份證據(jù)是包河區(qū)刑警大隊的拘留證。第四份證據(jù)是包河區(qū)檢察院的逮捕證,。第五份證據(jù)是兩份筆錄,,分別是孫某某和夏興杰的審訊筆錄,。
律師對新證據(jù)提出異議
原告對于公訴人的舉證,王少群家人的代理律師提出了很多異議,。首先,,原告代理律師認為,銀河公園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孫某某的調(diào)查筆錄與夏興杰的調(diào)查筆錄相矛盾,�,!霸趯O某某的調(diào)查筆錄中,孫只是說,,他向夏興杰請教法律問題,并沒有說出具體的犯罪經(jīng)過和陶某的名字,,夏興杰從何而知具體經(jīng)過,?又如何進行舉報呢?”第二,,原告代理律師認為,,6月13日,孫某某即被刑事拘留,,而在6月25日,,孫某某轉(zhuǎn)移牢房,與夏興杰同住一個牢房,。在長達十多天的時間里,,孫某某并未向公安機關供述相關情況,而在當天晚上,,就向素昧平生的夏興杰交代事實的經(jīng)過,,違反了常理。第三,,在孫某某被刑事拘留后的第一次訊問筆錄中,,公安機關則問過:“陶某有無參與犯罪?”原告代理律師認為,,從這句話中就可以證明,,公安機關早已經(jīng)懷疑銀河命案有陶某的參與。
“兩個命案,,同一個轄區(qū),,同一個辦案民警,并且出現(xiàn)了一個被告檢舉另一個被告的情況,,辦案民警本應該申請回避的,,但是他們沒有,這本身就是一種程序違法的行為,�,!痹媛蓭熢谕ド隙啻伪硎荆骸按税赣刑嗟囊牲c和巧合,。”
關鍵證人“雷警官”出庭
隨后,,一名高高的個子,,穿一件普通的T恤的證人上庭。此人便是兩起命案的辦案民警——本案的重要證人雷警官,。在法官的要求下,,雷警官坐在證人席上,拿起筆,,在保證書上簽了字,。雷警官的出席,讓受害人的家屬情緒再次起了波動,。原告代理律師對證人雷警官提出了發(fā)問,。
律師:請問你在兩起案件中擔任何職務?
雷警官:我只是辦案民警,,沒有任何職務,。
律師:你是否是兩起案件的承辦警官?
雷警官:這兩起案件是我們中隊承辦的,。
律師:在銀河命案,,對犯罪嫌疑人孫某某的第一份筆錄上,你們是否問過“陶某有無參與犯罪這句話”,?為什么要問這句話,?
雷警官:在抓捕孫某某的過程中,我們發(fā)現(xiàn)孫某某當天去過陶某的干洗店,,而且覺得陶某在細節(jié)上有反常,,所以才多問了些。
律師:在辦案過程中,,武生的家人發(fā)短信,,對你參與兩起辦案表示有異議,你有沒有申請回避,?
雷警官:我向領導匯報過,,但是沒申請回避。
律師:為什么不申請呢,?有無人員對你們的辦案進行監(jiān)督,?這件事情出現(xiàn)了太多巧合,你們?nèi)绾螐某绦蛑贫壬贤该�,,不徇私枉法呢�?/p>
雷警官:公安機關又不是我一個人在辦案,,領導都在監(jiān)督。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的問題,制度不是由我來定的,。
受害人兒子上學還未報名
王少群的兒子小宇今年才三歲多,。“這幾天原本是小宇開學的時間,,但為了案子,,家里人根本都顧及不了孩子了�,!闭f著,,王少群的妻子李莉的淚水就流了下來,“覺得虧欠孩子很多,,看來只能到明天報名了,。”
“失去爸爸,,對小宇的影響很大,。”小宇的心理老師林林告訴記者,,“只是孩子還小,還不能用言語很好地表達,�,!�
陰歷七月半,傳統(tǒng)的“鬼節(jié)”,。李莉帶著小宇去了殯儀館,,一到那里,李莉就止不住嚎啕大哭,。而小宇則用小手拉著媽媽的衣角,,勸慰道:“媽媽,你不要哭了,,要不爸爸就不會回來了,。”在小宇幼小的心里,,爸爸就住在這里,。
據(jù)林林介紹,最近一段時間,,李莉魂不守舍,,每天都失眠,總想著要替丈夫討回一個公道,,根本無暇照顧兒子,。整個夏天,小宇只有一雙略顯大的鞋,,一到下雨天,,總是容易滑倒,。看著孩子馬上要開學了,,林林心疼小宇,,特地買了一雙卡通雨靴送給他。小宇非常喜歡,,盡管鞋子有著濃濃的橡膠味,,小宇也要抱著靴子睡覺。一天下雨,,林林想讓小宇換上新雨靴,。“穿了以后還能抱著睡覺嗎,?”小宇天真地問道,。“穿了以后就臟啦,,不能再抱著睡覺啦,。”林林回答,�,!澳俏也灰┝耍 毙∮罘浅远ǖ卣f道,。
被告人兩子女明日開學
夏興杰的那一刀,,不但使得王少群的兒子沒了爸爸,更讓自己的一兒一女兩個孩子被迫離開了合肥,,回到老家廬江縣的農(nóng)村去上學,。
“為了籌錢賠償,家里變賣了家產(chǎn),,兩個孩子更是不得不去老家讀書,,他們說農(nóng)村讀書花錢很少�,!毕呐d杰的辯護律師阮一文告訴記者,,夏興杰的女兒原本在168中學讀書,但是現(xiàn)在家里已經(jīng)負擔不起沉重的學費了,,而夏興杰的兒子今年也要開始上小學一年級,。
“今天的庭審,夏興杰的妻子龍雙梅不來聽庭了,,因為她要為兩個孩子去學校領書本,,畢竟還是要以孩子為重。”
在庭審之前,,記者還遇到了夏興杰的姐姐夏杏枝,。“夏家的兩個孩子也很可憐,,女孩今年14歲了,,天天害怕同學知道他爸爸的事情,而男孩今年才5周歲,,天天問爸爸什么時候回來,。”夏杏枝面容憔悴,,“其實,,我弟媳的處境更困難,從道義上說,,所有的同情都傾向了受害人家屬那一方,,所有的指責都指向了弟媳這邊,我弟媳是一個普通的農(nóng)村婦女,,承受了太多太多的壓力,。”
本案擇日再審
原告代理律師詢問完畢后,,審判長示意被告的代理律師是否有問題需要詢問證人,,夏興杰的代理律師阮律師搖搖頭,輕聲說,,“我沒有任何問題�,!庇浾咴谕彫F(xiàn)場觀察到,,從庭審開始到結(jié)束,阮律師自始至終都沒有發(fā)表過一句言論,,大多數(shù)的時候,,他用雙手托著下巴,注視著自己對面的公訴人和原告的代理律師,。而夏興杰的姐姐則安靜地坐在觀眾席上一個安靜的角落,,一言不語,十分冷靜,,與受害人家屬急躁氣憤的舉動形成鮮明的對比,。
雷警官出席作證之后,包河區(qū)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另外一位民警也作為證人出庭作證,,又一位證人的出庭讓被害人家屬情緒再一次激動起來,,庭審一度無法正常進行。因為第二位證人并不是經(jīng)辦銀河案的民警,原告的代理律師并沒有過多地詢問,。
上午10:30,,武生被殺案在進行了一個小時后,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,。
■案件回顧
徽劇名角被捅身亡
2010年3月8日17時許,,在省城蕪湖路某茶樓門前,被告人夏興杰駕駛一輛福特轎車,,行駛在少年宮前的非機動車道時,,將騎摩托車帶著兒子的王少群擦倒在地。被告人夏興杰下車后與王少群發(fā)生爭吵,,后夏返回車中將車停至茶樓停車場,,王少群追至停車場,夏從車內(nèi)拿出一把刀,,將王少群捅倒在地,,隨后駕車逃跑。王少群后經(jīng)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,。3月10日,,被告人夏興杰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。3月下旬,,夏興杰因涉嫌故意傷害(致死)罪被批準逮捕,。7月14日,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審理,。
夏興杰被關押期間,,同一間房間里就住著銀河公園命案的重大嫌疑人孫某某。一天,,夏興杰看到孫某某在哭,,就去安慰。孫告訴夏,,這起兇殺案背后另有主使人,。夏興杰將此事告訴阮律師,阮律師隨即向警方匯報,。公安機關為夏興杰出具了戴罪立功證明,。(0601)
□記者 劉曉平 楊賽君 何芳芳/文 劉兵生/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