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0-09-29 來源:合肥網hfw.cc 作者:hfw.cc 我要糾錯
晨報訊 陳先生在舉行婚禮時,本想用攝像機將自己的婚禮完整地攝錄下來,,并制成光盤保存,。然而,讓他沒想到的是,,婚禮當天攝像機出了問題,,攝像后,無法刻錄出光盤,,這讓他火了,,遂把婚慶服務公司告了。
之前,,陳先生精心籌劃,,與專做婚慶服務的李某簽訂了婚慶服務合同。合同約定:在婚禮的當天,,由李某為陳先生的婚禮提供司儀,、攝像、布置場地和花車等婚慶服務,,服務價款為2380元,。
攝像后,無法刻錄出光盤,,這也意味著陳先生無法和妻子回味婚禮的珍貴時刻,。為此,陳先生一紙訴狀將婚慶公司告上合肥市瑤海區(qū)法院,,要求李某退還所交的婚慶服務費2380元,,并賠償精神損失費18000元,。
法庭上,李某稱攝像費僅為380元,,故不同意返還全部婚慶服務費2380元,。
后經法院主持,雙方達成了調解協(xié)議:李某在3個月內,,分兩次返還陳先生婚慶攝影費和精神撫慰金合計7380元,。段賢堯 本報記者 張玉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