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1-12-21 來源:合肥網(wǎng)hfw.cc 作者:hfw.cc 我要糾錯
合肥核發(fā)的最后一批《房屋拆遷資格證書》即將到期,,從明年起將再無任何法律效力,。
據(jù)了解,《房屋拆遷資格證書》是依據(jù)原《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(guī)定》(1991年建設部令第12號),,由拆遷管理部門向拆遷單位核發(fā)的資格證書,。取得《房屋拆遷資格證書》的拆遷單位可以接受拆遷人的委托,代為進行拆遷動員搬遷工作,。但《房屋拆遷資格證書》 不能代替房屋拆除資質(zhì)承攬拆除工程,。
合肥市拆遷管理辦公室表示,凡持有原合肥市拆遷安置管理辦公室或其他主體蓋章的《房屋拆遷資格證書》,,均屬失效或偽造證件,,無任何法律效力。 本報記者 吳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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