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9-03-02 來源:合肥網hfw.cc 作者:hfw.cc 我要糾錯
今后,,群眾申請低保,、臨時救助時,,將不再需要提供“收入證明”、“家庭(個人)遭遇困難證明”等證明,,只需按規(guī)定提供有關聲明即可,。2月26日,安徽省民政廳向社會公布《安徽省民政廳規(guī)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清單》,,全部取消了省民政廳規(guī)范性文件設定的4項證明事項,,并相應制定了取消后有關工作的辦理方式。
記者了解到,,此次被取消的4項證明事項分別是《安徽省城鄉(xiāng)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(guī)程》(皖民社救字〔2016〕185號)第二十條第一款設定的“收入證明”,;《安徽省臨時救助工作操作規(guī)程》(皖民社救字〔2017〕117號)設定的“家庭(個人)遭遇困難證”、“家庭收入證明”,、“財產狀況證明”,。4項證明事項被取消后,群眾在申請低保,、臨時救助時,,只需按規(guī)定提供有關聲明即可。
安徽省民政廳表示,,下一步,,將以此次清理工作為契機,,堅決杜絕違法增加證明事項和證明材料、提高證明要求,、隨意將民政部門的核查義務轉嫁給群眾和企業(yè),,切實改進服務作風、規(guī)范行政行為,、提升監(jiān)管效能,。